好久不见,今天给各位带来的是修改条例的机关,文章中也会对法律修改机关是什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
1、第二款修改为:“营运牌照持有人可以委托、发包或者出租等方式将营运牌照经营权转交符合前款条件的经营者经营;受委托、承包或者承租的经营者,除发包、出租给出租车驾驶员外,不得将营运牌照经营权再行转交他人经营。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出租小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的营运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乘客、经营者、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网约车正式纳入出租车管理,以下为《条例》区别于旧规定的部分内容。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的决定(2004...
1、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行政执法权的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有权向制定该文件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3、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到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删去第三十二条第六项。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4、删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将第三十七条中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修改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分之一以上书面联名”。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阳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第四十四条“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第六十五条“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3、第六项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拆除违规安装的装置、设备。拒不清除或者拆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代为清除或者拆除。”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4、第三款修改为:“道路交通安全限速监控设施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城市道路之外的限速监控设施应当提前至少1公里警示。
5、将《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条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6、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临时路口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由两部门并行办理,统一出证。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的决定...
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政府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和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和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运营和管理,保障入住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将第四条修改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排水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县级市、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排水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三款修改为:“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无锡市政府令第97号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对现行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自...
1、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结合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本条例。
2、例如:1982年施行的《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规定:“提倡晚婚,实行计划生育”。
3、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报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遴选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成立市文物古迹保护委员会,协助市人民政府研究和审议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三章 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第十条 文物保护管理经费分别列入市、区、县财政预算。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擅自移动、拆除、污损、破坏文物保护标志的。擅自变更文物建筑使用性质或使用权的。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行政管理机关处责任单位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责任人200元以下罚款。
最近,第十五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了《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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