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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四条 自治区实行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相应职责;网络运营者、网络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享有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进入生产现场和值班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戴一戴”原则,操作机床或旋转机具时禁止戴手套。在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高悬低用”。员工不得私自离岗或当班离岗。
第二十条 矿山企业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至少应当配备一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还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 每年11月9日为自治区消防日。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加强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提高了广西自治区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财产的损失。积极响应了国家推行“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并提高了广西自治区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整体经济发展。
(四)督促本县船舶修造厂(点)按照交通部和自治区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生产技术认可条件及有关规定搞好安全生产。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组织框架、职责分工、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等,并将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内容之一。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切实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矿山、危险品、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员不能够兼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超过50人的,安全员不能够兼职。
它们的关系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实施时需要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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