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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禽畜规模污染条例

接下来,给各位带来的是禽畜规模污染条例的相关解答,其中也会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详细解释,假如帮助到您,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法律责任是有哪些部门负责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禽畜规模污染条例-图1

2、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乡镇环保所无权查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

4、第四条 市、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组织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

5、从法律的位阶和层级上讲,《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的基本法律之下的行政法规。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禽畜规模污染条例-图2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适用于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以及畜禽尸体等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和破坏。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禽畜规模污染条例-图3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乡镇人民政府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的责任有哪些?

1、本条例所称畜禽养殖户是指湖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以下,年出栏猪50头以上,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2、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工商、动物卫生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4、畜禽养殖户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第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承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义务,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第六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有关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6、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不符合养殖条件和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应当进行限期治理或者关闭。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禽畜规模污染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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