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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条例,深圳政府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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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

法律分析: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职工条例,深圳政府职工 -图1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且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延迟支付。如果合同约定每月月底支付工资,而公司拖欠了十天,这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深圳劳动法工资怎么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说明了,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

法律依据:《深圳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

深圳职工条例,深圳政府职工 -图2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23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小时。

深圳市产假是多少天?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深圳法定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深圳职工条例,深圳政府职工 -图3

4、合计最长可休178天产假。产假通常是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5、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可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因此,深圳产假是国务院规定的98天加广东省规定的80天等于178天。

6、深圳产假2023年新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

工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④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期间的工资支付。

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节假日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班工资: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所获得的额外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包括下列情况: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的,单位仍然要支付工资;劳动者出任人民法庭的证明人的;或者劳动者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的等。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法律分析: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产检假工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律临网站查询得知,《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该文件显示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深圳职工条例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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