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安全监察条例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1、第一条 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与监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3、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4、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实施,依据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5、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第六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6、法律分析: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而制定,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行政法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主要区别是:《特种设备安全法》高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法律。
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所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和预防作用,最终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属于行政法规的是: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以下统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法主体是什么
我国《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行政执法主体。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认为应由其实施行政处罚的,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管辖。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第三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具体地说,《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
是的,因为安全生产监督局主要是经常性实地到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所以用车是比较多,一般都会配备车辆使用。 问题九:安全监督执法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啊? 应该是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责:(一)承担市安委办的日常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对什么实行监察制度
法律分析: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法律分析: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职责包括四类:①行政处罚权;②安全检查权;③建议报告权:④事故调查处理权。
制定本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法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事故等级
1、特种设备事故分为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II级)、较大事故(III级)、一般事故(IV级)四个等级。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特种设备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安全监察条例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