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安全监理罚款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违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处罚有哪些
1、《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有: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消相应资格等。
2、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3、建设工程 行政处罚 的处罚内容包括: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5、(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7条第一项第一次违反是否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为了配合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监理单位处罚的规定
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根据查询华律网信息显示,工程监理单位不履行职责,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若存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有权罚款的行政机关有哪些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可以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依据的是双方的合同。
监理处罚条例。.未按照合同规定配备齐全监理部监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限期改正,并扣除相应监理费用。监理单位不得更换总监、总监代表,未经批准更换总监、总监代表,处以5000元罚款,并扣除相应监理费用。
额度是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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