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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属于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劳动监察指的就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进行督查监管的行为,履行这一职责的是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是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管哦因为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劳动监察部门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劳动监察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开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规定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规定和规章的情况。
法律分析: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监察的辨析
1、第五条 县和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监察工作。县级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但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省级、地(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劳动监察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劳动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准确及时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3、劳动监察部门的核心职责包括: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的监察,接受举报并进行查处。当你遇到劳动纠纷,勇敢地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往往能比直接仲裁更有效解决问题。比如,北京市劳动监察总队的职责,旨在确保法律的执行,查处违规行为。
4、劳动监察和相关法律制度辨析 劳动监督 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纠偏、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劳动监督是保障劳动法得以切实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
5、辨析题 1(非)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我国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而并不禁止使用。我国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2(非)社会保障旨在向全体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免受或摆脱人生的各种灾害。
劳动保障法意义是什么
(5)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劳动法》的颁布使劳动争议的处理制度更完善起来,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有所遵循,有了法律依据,可以避免劳动争议出现久拖不决的现象,避免恶性案件的出现,从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6)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企业在我国属于用人单位,作为企业用人单位必然需要劳动者,而劳动法律保障法,就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及劳动附随关系。企业学习该法,可以减少劳动争议,在法律指导下正常合理运作。企业学习该法,符合法治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意义在于:掌握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劳动法,能够深入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了解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和规定,从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保障劳动者权益:学习劳动法有助于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法律分析:《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四十八条。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实施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颁布《关于实施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社部第25号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法律客观:最新劳动监察处理程序规定如下: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由当事人签收。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在2日内将当场限期整改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档联交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第三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作出处理的违法案件,劳动保障监察员经调查取证,应当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
不可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只能选择其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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