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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监管单位 核设施监督条例

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核设施监督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2018修正)

1、《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将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的“限制发展区”修改为“规划限制区”。

核设施监管单位 核设施监督条例-图1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工作,减少和控制核事故的辐射危害,保障核电厂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4、第九条 核电厂及场外核事故应急工作应当按照《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执行。第十条 核电厂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核事故应急的规定和国家确定的比例交纳场外应急准备资金和核应急设施的运行维护资金,用于建设和维护核应急设施。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核承压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不致遭到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辐射照射和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核设施监管单位 核设施监督条例-图2

6、三是,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单位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质量管理和全过程控制不到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事件时有发生。 四是,现行核安全监管措施不能适应我国核电发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可以在核设施集中区域设立派出机构,实施安全监管。国家核安全局可以组织核安全专家委员会。

2、属于行政法规。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由国务院于1986年10月29日发布的一部行政法规,内容分六章二十六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核设施(以下简称核设施)操作人员的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核设施监管单位 核设施监督条例-图3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在民用核设施的建造和营运中保证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核设施(以下简称核设施)操作人员的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资格管理,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焊接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资格管理。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应当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征求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 有与拟从事活动相关或者相近的工作业绩,并且满5 年以上。

4、核级阀门质量计划是整个阀门生产、制造过程的核心内容,阀门的制造及检验工作都要围绕质量计划开展。

5、第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无损检验单位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应当聘用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开展无损检验活动,对无损检验人员进行岗位管理。

6、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的资格条 件,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制定本文件。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核设施监督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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