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物业管理条例附则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本文将深入探究装修押金的退还规定和具体做法,帮助业主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
3、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五章 物业的移交和接管 第四十四条 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物业管理条例及法律有哪些
法律主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的内容规定有:总则、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七十八条。
法律主观:民法典对物业公司的规定有:物业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
法律主观: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五)
1、第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三十日内,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将划分方案报送区房屋主管部门;区房屋主管部门认为符合第五条规定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在有关图纸上予以注记。
2、年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经2010年6月23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2010年7月30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批准。
3、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条例实施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