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上海市职业卫生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上海职业卫生检测公司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法律分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心理、生理健康的要求;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4、【答案】:ABCD 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
5、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有关职业病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3、职业病指由于劳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工作环境因素致使的疾病。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4、《职业病防治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第六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2、法律分析:在上海路边不可以抽烟。抽烟有害健康,也间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同时损害市容市貌。法律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
3、责任人应当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责任区责任要求的规定,履行责任。
4、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义务。
5、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制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行为,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6、上海市或许可以摆地摊的相关政策是即将在12月1号施行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不属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不属于行政法规,只是一个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是指以保护和促进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全部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职业病防治院(所)工作试行条例
1、第二条 职业病防治院(所)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为生产服务的观点,积极完成职业病防治和科研工作任务。
2、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机构备案。《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条例》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妥善处理、安置职业病患者,特制定本规定。
3、《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如下: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下,长期接触某种有害物质或者从事某种特定职业活动,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患上疾病的现象。
2、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这个说法正确。
3、法律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职业卫生检测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