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植树义务的年龄范围?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各单位要将人数据实统计上报当地绿化委员会,作为分配具体任务的依据。
2、凡由条件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初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
3、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当根据实际条件,有组织地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其他年龄的公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力所能及的植树活动。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细则。
4、删去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在“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之后增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内容。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删去“并负责解释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的内容。
5、索贿受贿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本决定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了相应调整。本决定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哪部法律规定公民有植树的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公民有植树的义务的法律法规。第十一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规定公民有植树的义务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专门规定要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的法律。
5、采伐、更新义务植树栽植的林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6、第一条 为增强公民绿化意识,推动义务植树活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植树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3、第四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线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4、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5、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6、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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