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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养条件的特殊规定-收养法特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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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收养了一个孩子以后,我能不能再生养一个孩子?

1、如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那么是可以的: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 抚养 、教育和保护被 收养 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关于收养条件的特殊规定-收养法特殊条例-图1

2、不可以再生了。因为国家规定计划生育嘛。收养的孩子也算在内了。 生孩子后收养小孩,是可以的,但是民政部门会考查家庭情况是否良好。

3、依法收养孩子后,自己又怀孕,可以生育,属合法。

4、需要注意的是,新《条例》取消了“一个”的限制,即依法收养的子女数没有严格限制,只要属不孕症,依法收养多个子女后怀孕的均可申请再生育。

5、不能,因为合法收养一个孩子以后,在法律上收养的孩子与婚生子一样享有权力和义务,如果已经收养了一个孩子,就只能合法的再生育一胎了。

关于收养条件的特殊规定-收养法特殊条例-图2

收养法中的无子女是如何定义的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

(1)无子女。这里所说的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在法律解释上,子女既然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包括已有养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关于收养条件的特殊规定-收养法特殊条例-图3

收养登记条例,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残疾人能否

1、法律主观:办 收养 证需要什么材料1 .常规材料 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 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是提交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的结婚证明。

3、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材料具体如下:收养人要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配偶的要提供结婚证。

4、收养人所在的警察署的证明书证明收养人没有犯罪记录;7,另外如果领养人领养社会福利机关的孩子,就要按照特定机关的规定,向保育院支付部分子女的养育费。收养人必须提供相关文件,送养人也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收养法是哪一年实施的

1、法律分析: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列入新的政策。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通过,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3、《收养法》自 199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收养法》施行前形成的收养关系,以下情况予以承认:对于依照当时有关规定办理了收养公证或户籍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承认其合法有效。

4、收养法是中国自1950年代开始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最早的收养法是1958年通过的《儿童寄养、收养条例》。此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收养法也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5、目前最新有效的收养法是,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收养法特殊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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