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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实施条例

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省电力实施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电力设施建设

第十五条 电力设施建设应当按照电力发展规划及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进行。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确定的发电、变电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内进行电力设施建设。

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实施条例-图1

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等相互衔接。第十三条 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区域内开展妨碍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实施的建设。

为您提供一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活动,协调电力执法过程中与相关方面的关系。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实施条例-图2

电力法实施条例全文

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保障供电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湖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实施条例-图3

该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如下:电力设施的分类电力设施根据不同的用途、性质、等级、形式和区域,分为输变电、发电、配电、市电、轨道交通供电等五类。

电力线路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1、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确保电力供应,规定了电力设施的分类、保护的责任单位、保护的措施等细节。违反规定者将面临处罚。

3、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4、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5、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民所有的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下同)第三条 电力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6、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电量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义务,都有权制止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并向当地电力、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安全施工工作票实施细则的总则

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等级的动火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得代替工作票、电力线路配合停电措施单。3 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施工负责人收执并随身携带,另一份由作业票签发人或项目部留存备查。

适用范围本制度实用于工程施工必须填写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供电安全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办法 一章 工作票 一节 变电、线路工作票通用部分 一条:在供电设备上进行正常检修工作时,凡需要做安全措施 者,都应使用工作票。 二条:常用工作票分为:变电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 种工作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确保电力供应,规定了电力设施的分类、保护的责任单位、保护的措施等细节。违反规定者将面临处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民所有的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下同)第三条 电力设施属于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法律分析: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9年3月18日颁布实施,根据2011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修改,共计二十二条。

第一条编辑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编辑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电力设施保护

第十五条 电力设施建设应当按照电力发展规划及电力设施布局规划进行。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确定的发电、变电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内进行电力设施建设。

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应当与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等相互衔接。第十三条 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区域内开展妨碍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实施的建设。

为您提供一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依法开展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监督管理活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民所有的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湖北省电力实施条例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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