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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仲裁机构-《香港仲裁条例》

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香港仲裁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在《安排》第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有关法院在受理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申请并按照执行地法律规定采取保全或者强制措施。

香港仲裁机构-《香港仲裁条例》-图1

自1989年1 月香港法院执行内地的第一个仲裁裁决以来,到1997年7月1日之前,香港法院执行内地的仲裁裁决达100件以上,积累了不少经验, 配合也相当默契。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仲裁协议的订立及地点

法律主观:合同是否约定签订地点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合同一般必须约定履行地点。约定签订地点有利于发生纠纷时法院查明案情或者可以将双方约定的签订地点作为发生争议时法院管辖的一个依据。

地点有: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订立内容参照《仲裁法》第16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香港仲裁机构-《香港仲裁条例》-图2

法律分析: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写明合同仲裁事项,合同仲裁地需要双方约定。

(四)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地点可以写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合同争议纠纷申请仲裁的地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写合同签订地、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也可以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其它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地点。

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吗

1、其他法律规定不能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案件。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有充足的证据,如果在一审或二审中败诉,也无法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香港仲裁机构-《香港仲裁条例》-图3

2、法律主观:不能直接去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申诉必须要逐级进行,先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申诉,然后再到上一级法院,最后最高法院才能受理。

3、地方高院如果是一审法院,则可以直接向最高院上诉;地方高院如果是二审法院,则其作出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如果需要向最高院提起,只能通过再审的方式进行。

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行为规范详情如下: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作为深圳经济特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国际仲裁合作的平台,积极建立与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的合作机制。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通过仲裁通常都能过很好的解决问题,对于国际仲裁来说,相对比较复杂,需要选择好国际仲裁员,确保问题的处理公平公正。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深圳仲裁委员会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依照《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深圳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定机构,是依照《仲裁法》和本办法规定独立运作的民商事争议仲裁机构。

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 (二)仲裁委员会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

两家内地企业,能否申请香港仲裁?香港仲裁是否还算国际仲裁?

1、除非两家企业都有业务在香港或其他国家。否则,不能申请香港或该国法院仲裁,因为不是香港或该国的管辖范围。香港仲裁是否还算国际仲裁要看国内官方的决定(有可能不算)。

2、(二)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仲裁或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在香港仲裁的,由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案件。

3、我们按照国际私法上合同准据法的一般理论,从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仲裁协议的形式有效性和实质有效性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国内仲裁费用由谁承担仲裁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应当交纳的一定费用。

4、涉外仲裁含有涉外因素,这是它同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所在。其涉外性决定了它比国内仲裁更加灵活,并受到国际公约、惯例及协议规范;具有自治性。涉外仲裁是以当事人的自愿和协议为基础的。

5、第六条 内地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可以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条例》《高等法院条例》,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申请保全。

6、两地法院先后执行仲裁裁决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数额。 执行程序 (1)申请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在内地或者香港特区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书:执行申请书、仲裁裁决书、仲裁协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香港仲裁机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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