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本站!本篇文章将分享村庄与集镇建设管理条例,总结了几点有关村庄与集镇规划条例的解释说明,让我们继续往下看吧!
昆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和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和集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增加20平方米房子占地面积。
4、法律主观:农村自建房子法律规定: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时,建房户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符合宅基地的使用标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5、第八条 城市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6、要依据国家件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8号)现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乡规划法》对《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调整描述正确是...
1、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A项,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区域。
2、《城乡规划法》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涉及到的规划内容,依据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要求,统一纳入到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中。
3、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乡集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第四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村庄,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的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编制人员应当熟悉农村情况。
3、本条例所称村庄、集镇规划区,是指村庄、集镇建成区和因村庄、集镇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庄、集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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