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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道路运输条例

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2004道路运输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运管是否可以上路处罚货车

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运管和路政都有上路查车的执法权。

2004道路运输条例-图1

路政、运管都有上路执法权。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公路三乱的规定。路政、运管上路执法的时间地点(路段),需报经县级以上法制办(局)批准。否则属违法上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无效。

法律分析:运管部门不可以随便上路拦车检查。运管部门可以检查但不可拦截车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2004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经营者、旅客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004道路运输条例-图2

营业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服务,发生费用结算的运输;非营业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或个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运输。第四条 青岛市及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主管部门。

第七条 货运出租汽车营运企业办理车辆购置、开业、停业、变更登记事项等手续,按照《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道路运输实行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运输质量。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4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04道路运输条例-图3

年1月16日,《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这个已经实施了10年的地方法规有新趋势和现状;。最新驾照考试趋势1:无需培训即可申请驾照。

本条例所称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场所。

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办法(2004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将第十条修改为:“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须持相关材料向市、县级市交通部门提出申请。交通部门应当在接受申请后30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3、第二款修改为:“交通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按其管理权限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改善城市面貌和城市交通,保障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的健康发展,维护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托运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6、第四条 市、县级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4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培育和发展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优化运输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开发、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障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每日 0 时至 24 时,禁止通行中环路、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法律依据:《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及与之相关运输辅助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考核办法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4修正)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不适用于本条例。第四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道路运输的管理职能,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不可以。《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乘他人”,同时《兰州市小型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也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因此,拼车的决定权在第一乘客,乘客有权拒绝拼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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