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信访条例已经解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的分类
法律分析:已经、正在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诉求直接归为诉类事项,交由相关政法部门处理。不属于诉类事项可以直接提交信访诉求。
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以下信访事项: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信访初次受理(一级):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理范围内的六类信访包括:指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其他党纪行为。
为什么信访件答复不予受理,但私下里解决
1、这是因为这些投诉请求不属于纪检机关的职责范围,而是应该通过司法或其他法定途径解决。如果纪检机关受理了这些投诉请求,不仅会导致职责不清,还会浪费公共资源。
2、信访不受理我们国家主要是有如下6种情况 应当但未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及所属部门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
3、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信访条例
1、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信访条例实施细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的补充规定,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细则共五章62条,主要涉及信访工作机构、信访接待、锁定交涉对象、调查核实、线索处理、权益救济、协作配合等方面。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4、《信访工作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5、《信访条例》是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而制定的法规,2005年1月5日,《信访条例》由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信访法出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