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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天津工伤赔偿标准 2023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天津市工伤保险规定
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经办机构。
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费由其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职工均有依照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综合管理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和领取条件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根据天津本地宝查询得知,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申领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原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申领人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原用人单位经营不善破产倒闭、与原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对职工进行除名等。
根据查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信息显示,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
9月1日劳动法新规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深圳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小时。
法定节假日不包括调休。我国法定假共计11天,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这些节日享有其不可替代性的重要纪念意义。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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