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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住房条例「住房建设条例」

大家好!小编今天给大家解答一下有关房屋住房条例,以及分享几个住房建设条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上海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

1、《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7章65条,主要内容包括健全治理机制、规范租赁行为、加强市场主体管理、突出民生保障、坚持服务监管并重等方面。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房屋住房条例「住房建设条例」-图1

2、如今,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消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以下简称《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3、年7月1日之前,公有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已满6个月的,不适用《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规定。2000年7月1日起,公有房屋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适用《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规定。

4、月7日,住建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国家级行政法规正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指出,《条例》对行业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指导意义,这标志着住房租赁监管正式进入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时代。

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

月7日,住建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住房条例「住房建设条例」-图2

②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③合同期满或解除,承租人应及时腾退租赁住房,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

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区域。在租房合同期满,承租人有意解除、退租应及时清理房间。在此期间,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的方式迫使承租人退租。

法律分析:不可以。承租人承租房屋,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的,私自进入房屋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一条 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有正当理由确有必要进入租赁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约定时间,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

 房屋住房条例「住房建设条例」-图3

征求意见稿显示,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有正当理由确有必要进入租赁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约定时间,承租人应当予以配合。

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规定

1、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了乡村房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旨在规范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改善人居环境。

2、因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明显低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标准的,确需分户,且经村民委员会认定符合分户条件的,因改善住房条件,需要拆旧建新的。

3、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村房屋建设管理,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5、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房屋住房条例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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