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法院终结执行条例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什么?
1、执行终结是指: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后果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可以恢复执行。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程序,不再恢复。
2、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程序终结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类:(一)因申请执行人的原因而致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什么是执行终结?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4、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程序终结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类: (一)因申请执行人的原因而致执行程序终结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
5、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一般都是义务的承担者,当他死亡,其又无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义务继承主体出现,权利人的权利已经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裁定案件终结执行是唯一的选择。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终结期限法律有规定吗
1、律师解析 六个月。终本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2、法律主观:终本案件,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只要没有履行完执行义务就不会取消,终本结案并不会因时间过去几年而取消被执行人的还款义务。
4、法律分析: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5、法律客观:终结执行的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条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
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规定是什么?
1、法律主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执行 财产保全 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
2、第六十一条: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
3、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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