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主体,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辖区内乡村房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做好乡村房屋建设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三条乡村房屋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先批后建、一户一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