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1973年省计生条例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1973年至1981年期间申请独生子女证的政策?
1、法律分析:1970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1973年明确了“晚、稀、少”的方针,经过逐步发展,政策明确要求,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
2、法律主观:国家实行二胎政策后,独生子女证并非不能办理了,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仍然可以办理。而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就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3、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领取独生子女费以及一次性补贴,独生子女证丢失后可以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4、自领取《独生子女证》起,直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可以领取由夫妻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5—20元不等。
5、第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为止。
计划生育政策是哪一年出来的?
1、法律分析:计划生育政策于1982年开始定为我国基本国策,并于同年写入我国宪法并保留至今。计划生育,即有计划的生育,是我国于1982年定下的一项基本国策,其目的是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2、法律主观: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1980年9月,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党员、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3、年。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计划生育最早是什么时候开始宣传
3年12月,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最早是在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批示开始的,此后逐步推广、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形成过程如下:马寅初在1957年7月的人民日报上发表《新人口论》提出节制生育政策。
我国于1971年就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1971年,我国开始全民展开计划生育。
中国对计划生育实行大规模的宣传;八十年代初期,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开始实施。八十年代中期,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2002年,中国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年12月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计划生育的意义 其一,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成就巨大,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1973年省计生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