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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供水条例应以修正版时间为依据吗 天津市城市供水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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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水方式

根据天津水利局发布的公告查询可知,生态城正在使用的自来水由天津泰达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的自来水水源是岳龙优质地下深层天然水(奥陶系岩溶地下水),送水能力为3万立方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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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和相关活动。本市对节约用水、再生水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水能力开发区建有净水厂一座,坐落在洞庭路与十三大街交口西北处。

根据天津市水务局官网的信息,截至2023年9月12日,南水北调天津段仍在正常供水。 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战略性工程,包括东、中、西三条调水线路。 东线工程的起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的江都水利枢纽。 中线工程的起点位于汉江中上游的丹江口水库。

天津水压低

第六田园优仕家园社区。根据查询网易新闻网显示,天津市河西区第六田园优仕家园社区供暖差,中午室内温度不足15度,供暖主管道老旧,供暖水压低,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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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装个增压泵,可基本解决热水器问题,但比较烦,泵也有坏的时候。二是你索性在楼上装一个小水塔,就自己家里用的。彻底解决问题。

这个肯定就是地势的原因吧,那边地势高的话水压就低。

天津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1、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市城市供水的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各项建设的正常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的企业和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和相关活动。本市对节约用水、再生水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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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费收费标准如下: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一级,0-120立方米,水价为46元/m3。

4、按照《天津市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规定,供水企业与用户对自来水设施维护管理范围和责任的划分以注册水表为界。

5、继续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根据《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津政发[1998]88号),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仍按基本水价的10%收取。居民自来水价格整体调整。鉴于上述因素,自2010年11月1日起,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从90元上调至40元,增加了0.50元。执行价格调整。

6、本市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和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第七条 市节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年地表水、地下水、矿泉水、地热水、地下咸水、再生水和淡化后海水的可利用量编制全市年度供水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和本市对矿泉水、地热水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维护城市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和相关活动。本市对节约用水、再生水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居民生活用水:8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90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水:10元/立方米;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60元/立方米;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农赔水:0.60元/立方米。2022国家水费收取标准规定水费的计费问题,其实并不固定,而是视情况而定的。

3、第二条 本市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全面提高水的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采取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生产和其它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和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6、《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水行政部门”。第四条第四款中的“水利”修改为“建设”。第五条第二款中的“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修改为“市水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

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2018修正)

第二条 本市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全面提高水的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第三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采取措施,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十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渠道,并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先进的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等,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第三十三条 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供水、用水及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2011)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供水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和生态,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的整治、保护、利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河道内的航道,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航道管理的规定。第三条 本市对河道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天津市城市供水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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