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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控告条例中纪委_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申诉控告条例中纪委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哪些举报?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5。

申诉控告条例中纪委_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图1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举报;对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的举报等。

对于党的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检查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纪检监察机关也予受理。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投诉,以及被调查人及其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投诉,均在受理范围之内。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接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是否作废

1、否。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仍在继续沿用,并没有提出废除。《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是一部党内法规制度,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而制定。

2、(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93年8月22日印发) 现行有效。

申诉控告条例中纪委_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图2

3、第一条 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4、法律分析: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控告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

对纪律处分不服的怎么办

1、对于事业单位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情况,一般应当先通过申诉途径解决。如果申诉途径没有得到满意答复,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2、不服纪检部门处理意见可以向同级检察院举报,法律规定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由批准或者决定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向纪委所在同级党委继续举报;向该级纪委的上一级纪委进行举报。

申诉控告条例中纪委_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图3

3、党员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若不服该处分,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申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有异议的,可通过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关于党纪申诉的有关规定

1、法律分析: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

2、党员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若不服该处分,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申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有异议的,可通过规定程序提出申诉。

3、法律分析: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进行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

4、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对党纪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并非必须立即启动复议程序。是否进行复议、复查需依据申诉材料是否符合受理范围及条件。若认为需进行复议、复查,则需遵循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办理。反之,由承办的纪检机关或相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并做好工作。

5、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6、党章。查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得知: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四十三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申诉控告条例中纪委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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