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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例培训总结范文 仲裁条例培训总结

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仲裁条例培训总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劳动合同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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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依据要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4、(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仲裁办工作总结6篇

我办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着重从两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求工作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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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岛仲裁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仲裁工作职能,仲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按省厅办《关于做好20xx年调解仲裁统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xx〕40号)精神,已要求各地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按照新的统计方法统计录入,并做好有关台帐工作。

劳动仲裁办法规则

一般来讲,仲裁规则是仲裁机构事先制定好的或者由当事人在具体仲裁活动开始前约定或者选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的具体程序及此程序中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法律关系的规则。

第二条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仲裁员,均应执行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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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办案规则主要注意在委员会领导下,遵循法律法律,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有哪些

1、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案件)一审判决即是终审判决。

2、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6、(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范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确认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因开除、辞退、辞职、退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发生的争议。;其他人。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这里的保险是指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业保险、养老保险、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待遇。

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答案】:A,D 本题考核点是劳动争议适用范围。选项BC不属于劳动争议。

【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劳动争议范围。

人社局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1、针对我办仲裁员队伍现状,加之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业务性强,工作程序繁多,涉及面广,法律法规严密,直接关系劳动用工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2、现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将劳动仲裁科09年上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业务工作目标 (一)做好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宣传工作、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用工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完善协调机制,仲裁部门经常与法院沟通协调工作,共同研究和解决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达成共识,有效地保障劳资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仲裁条例培训总结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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