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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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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图1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本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控制和查处工作。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于2008年7月25日以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89号令公布;根据2012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决定》修订,2012年11月2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3号发布。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强制拆除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物品保管、处置、提存等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全文(2)

1、第三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人防等有关部门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交通设施、人防设施、公用设施及各类管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履行规划审批、竣工核实手续。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图2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

3、第五十五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未按照程序公示、听证等,由本级政府、上级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首先目前,我国没有城乡规划法实施条例,只有城乡规划法,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图3

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审核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审核管理工作,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率确因条件限制无法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

3、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4、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本办法。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均应安排绿化用地。

5、第六条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确定本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的绿地界线的具体坐标,划定其绿线。

6、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实施绿色建筑专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建筑标准等要求进行验收。

各位小伙伴们,我刚刚为大家分享了有关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提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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