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广东劳动保障监督条例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法律分析:《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四十八条。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的原则。
法律主观:劳动保障监察遵循的原则是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准确及时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的原则,具体如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辞职不干了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1、辞职后不给工资怎么办 协商解决。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2、如果你辞职并且雇主没有支付你的工资,首先你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询问他们是否有关于支付工资的计划或者了解原因。
3、辞职了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执法大队举报投诉。
4、法律分析:辞工了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如果用人单位到期不发工资,可以到工商局查询你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再携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禁止用人单位罚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是不合法的,劳动法中写明不得克扣工资,单位没有任何权利扣员工工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 违反劳动法 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广东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